DT51在北京启幕
创新商业零售概念
DT51塑造的是一个全新的美学空间维度,跳脱了过去千篇一律的购物环境,这里将科技、艺术与时尚紧密结合,从建筑设计到艺术装置,从每个楼层不同的渐变色调到与知名调香大师合作定制商场专属香调,从量身打造馆内所有播放音乐到赋予品牌更多可能性,DT51着力营造出具有独特体验的沉浸式购物空间,创造着商品消费环节之外的精彩。
在一层入口处设置了《袋鼠领地》艺术装置在一层入口处设置了《袋鼠领地》艺术装置,多种形态的31只袋鼠用摇晃的动作,组成一个变化有序的阵列,共同构成了不稳定感与奇观感。四层的《花花奇遇》装置,由四种形态的56只兔子组成,分布在四个方向,顾客可通过蹲起、抬臂等动作与它们互动,而兔子们便会给予相应的动作反馈。此外,还有由植绒技术制作按照真实斑马同比例放大的斑马毛绒玩具等。这些趣味十足的互动设计,不仅给顾客带来了极致的感官体验,还让人备感轻松愉悦,而这也正是DT51想传递的一种快乐理念,希望每一个来到这里的人,都能暂时“逃离”生活的喧嚣,让纷乱的情绪得到治愈,感受童真般的快乐。
四层的《花花奇遇》装置,由四种形态的56只兔子组成优质生活消费体验
DT51旨在为精致美好生活提供全方位选择,这里汇集了包括化妆品、时尚名品、母婴儿童、运动休闲、家居家电、高端超市、精选餐饮等全方位消费品类,并精选了国内外知名品牌入驻,为消费者全力打造优质时尚生活甄选目的地。
进入DT51,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融合历史和现代想象的美妆区域,这里集齐了20多个国际一线高端化妆品品牌的主力店,不仅有CHANEL、DIOR、LANC?ME等诸多知名品牌,还有彩妆品牌HOURGLASS北京首店,CHARLOTTE TILBURY北京百货首柜等。除此之外,同场的DT SELECT BEAUTY美妆集合店更是汇聚跨越护肤、彩妆、香氛、生活方式四大品类近100个国际知名品牌和新锐小众及跨境品牌,并且其中包括了20多个全国首发品牌。同样位于商场一层的时尚名品区域,还集聚了BURBERRY、BOSS等十余个国际时尚品牌和DE BEERS等三个珠宝品牌。
DT SELECT多品牌集合店
值得一提的是,DT51在每层都设置了大面积的DT SELECT多品牌集合店,汇聚了众多国际名品和设计师品牌。位于商场二层的DT SELECT FASHION主要是精品设计师集合店,位于商场三层的是现代时尚及女鞋集合店,在商场四层的DT SELECT MOM&ME集合店,从家具、玩具、母婴用品到服装,也完全区别于市面上其他的亲子用品店。
在DT51,还特别为孩子们打造了一个拥有中外文精选儿童书籍的专门店——RENDEZ VOUS KIDS,针对0-14岁不同年龄儿童进行选品,除了拥有益智互动、中英文绘本、学龄前教育、低幼科普、艺术启蒙、少儿英语、少儿文学、国外文学为主、动画IP类书籍,还会联合出版社不定期举办优质的文化、早教活动,为家庭顾客提供高品质的亲子时光。
DT51内餐饮店北京厨房商场六层和七层精选了13家不同菜系的品质餐厅,供京北消费者选择,有环境优雅的包间为家庭型聚餐提供更为舒适、私密的就餐环境,其中侘与火餐厅是北京的首店。与此同时,在商场的其他楼层也都配备了咖啡、甜品、轻食简餐等多元化选择,商场地下一层还设置有美食街、BHG MARKET PLACE高级超市等,致力于全时段全方位满足顾客多元餐饮消费需求。
另据了解,DT51紧邻奥林匹克中心,乘坐5号或15号地铁到达大屯路东站,步行数百米即可到达。DT51的到来,为亚奥商圈带来了来自家门口的美好生活方式。即日起,到DT51,会员消费每1元积1分,使用DT51小程序还可自助兑换积分礼金。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